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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早该退出的公租房

作者:黄俊琴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日前,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对该县公租房管理台账与财产信息管理平台对比检索,发现一县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存在违规享受公租房的问题。

  “组长,这个林某某名下有车有房,却仍占用公租房指标!”

  日前,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对该县公租房管理台账与财产信息管理平台对比检索,发现一县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存在违规享受公租房的问题。

  这名在县城某局机关上班的干部,于 2020年6月购买了一辆小轿车,2021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不符合公租房租房条件,违规占用该县公租房3年6个月之久。

  “仔细查,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并深挖管理层部门有没有不作为、徇私谋私等情形!”该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严肃地说到。

  纪检监察组随即让财务人员调出近5年来的公租房管理台账及补贴发放台账与民政局财产检索平台逐一核对,最终发现全县有7名干部职工不符合享受公租房条件的问题。

  “这7名干部有的有车,有的有房,为什么还可以享受公租房?”带着疑问,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对该问题线索开展核查,跟房管所所长了解情况。

  “由于房管所工作人员变动原因,没有按规定定期进行排查,加之我们没有财产检索平台,所以出现了管理漏洞。”房管所新来的所长回答道。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房管所负责人以及相关违规占用公租房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并要求不符合享受公租房资格的7名干部职工即刻把公租房腾空给轮候的干部群众。

  为避免发生类似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还对县住建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房管部门举一反三对全县公租房情况进行摸排,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在监督推进下,该县房管部门及时清退了长期闲置的公租房和不符合租赁条件的租户,建立健全了公租房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并公示重新分配清退的房源,落实了与民政部门的配合协作制度,切实做到严把关、细审核,让真正有住房需求的群众住有所居。

  “我们将持续完善公租房审批流程,强化对公租房定期动态管理监督,真正发挥住房保障作用,让真正有住房需求的群众住有所居。”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向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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