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工作例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通知》等通知精神,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将通知中“十个严禁”“六个严禁”“七个严禁”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听取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干部作风纪律监管情况介绍,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
就如何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要求各总综合监督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十个严禁”“六个严禁”“七个严禁”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单位实际,再次组织学习传达,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领导班子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提出严格要求。二要组织开展对照检查,严肃整改。对照“十个严禁”“六个严禁”“七个严禁”逐条检查单位和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综合监督单位落地生根。
桂林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委督查绩效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市接待办等单位机关纪检委员、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