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14日,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区委巡察办负责协调,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区委第十一轮10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巡察整改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会上,10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和党组织书记抓整改落实情况,查阅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资料。
验收组发现第十一轮整改中还存在个别问题整改措施不够细化和没有针对性、多报销培训期间市内交通费未组织清退、未对相关经手人进行谈话提醒、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等16个问题,会上及时反馈了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进行再次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效果长效化,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性。
“验收组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将再次逐一对照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
最后,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对照验收组反馈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确保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彻底整治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从根源上析原因,找短板,建章立制,堵塞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严防问题反弹、反复。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