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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强化” 用好谈话函询“良药”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用好谈话函询这剂“良药”,防止“小病”变“重疾”。

  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用好谈话函询这剂“良药”,防止“小病”变“重疾”。

  强化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市委第六巡察组在巡察材料中指出监督单位存在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其中3名同志因私出国(境)未经单位审批,涉嫌违反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及时对3名同志进行了谈话函询,发函请相关同志就反馈的问题如实作出书面说明,并抄送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

  强化函询材料分析研判。收到书面说明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结合被函询同志提供的相关印证资料,通过与干部职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经2次组务会集体研究讨论,认为1名同志的问题是单位未及时提供当时出国(境)报备材料所致,其问题不属实,纪检组便予以采信了结,并及时向该同志发函反馈。

  强化提醒谈话教育作用。经函询,纪检组认为2名同志的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决定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处理。“这次函询和谈话,是对你需要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提醒,严格遵守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也是一种对自身的保护。”纪检组提醒相关同志,要举一反三加强党纪法规学习贯彻,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多向同事和相关科室请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谈话中,相关同志也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当时刚刚入职,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纪律意识不强,对党内法规缺乏学习了解,导致我产生了试用期干部出国(境)不用报备的错误认识。”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这次谈话使我得到警醒,本身我们也是执法部门,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今后一定汲取教训,加强学习,杜绝‘灯下黑’。”接受谈话后,一名同志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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