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下发《桂林市2021年第一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和有关文件要求,近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对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监督。
一是督促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将习近平在东盟博览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及扩大会议学习,确保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二是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兴安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督,严肃换届纪律规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于年前对中院开展3次检查,发现问题2个,责令相关部门整改。
四是对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规范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完毕。
五是强化监督执纪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督促中院司法行装科在食堂采购、干警用餐方面注意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