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你们单位学习比较滞后,一定要尽快传达到每一位党员。”
为增强驻在单位“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认真对照政治监督清单开展第一季度政治监督,通过抽查相关台账资料、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实地走访、现场提问等方式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各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漓江党工委及二层单位党支部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培训;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部署落细落实上级相关指示;实地走访办公楼、食堂、磨盘山码头、竹江码头等地发现漓管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时传达有关文件,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干部职工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未发现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漓管委机关纪委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漓江党工委及各二层单位党支部扎实开好2020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不足之处在于部分二层单位对严肃换届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重要致辞精神情况相对滞后。
下一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将坚持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政治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要求漓管委及二层单位就发现的问题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加强相关学习,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漓管委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