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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防止“带病提拔”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共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190人(个)次。

  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共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190人(个)次。

  据介绍,在收到综合监督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该纪检组严格围绕“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情形”等四个关键要素开展审核审查,根据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选评优、资格审查等不同类型统一回复格式,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时效性。

  同时,综合运用巡察、信访举报、审计等方面廉政信息,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将党员领导干部人事任免、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施动态更新,强化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截至目前,该纪检组共建立廉政档案科级干部200余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将始终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不断完善,注重提质增效。”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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