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通过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发挥派驻优势,提升监督实效,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对违反党纪党规、存在廉政风险的决策坚决否决。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决定。
二是在选拔干部上重点监督班子成员有无任人唯亲、党组决策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选人用人工作上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大力选拔优秀干部。按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从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到任职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选人用人。严格监督民主推荐,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对于重大项目的实施,遵循“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三大原则,始终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是对大额资金使用、支付是否经党组集体决策。按要求上党组会讨论的大额资金使用、支付前必须经集体讨论,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报批制度。凡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或支出,都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规范审批审核手续,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层层签批,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