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桂林市纪委《关于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5月24日上午,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会议,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
会上传达了桂林市纪委《关于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通报了两个身边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组织学习了《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十条禁令”》《广西纪检监察干部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规定,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的纪检委员严格执行这些禁令规定,推动各支部抓好这些禁令规定的落细落实。
参会的22名同志都作了剖析发言,均表示要从这两个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注意抓好聘用、工勤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他们严格执行纪律规定,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要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模范执行党纪国法,严格监督执纪,做党规党纪的捍卫者、守护者、执行者,坚决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会上对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的纪检委员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守初心、坚守底线、坚持原则,任何时候都要牢记纪检干部的职责使命,要讲政治、守规矩。二是要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决不做坏规矩、踩纪律红线的事情,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三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严格监督执纪。要有斗争精神,敢于将纪律挺在前面、敢于仗义执言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敢于执纪问责。他要求,会后各支部委员要将会议精神向所在的支部传达贯彻,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警示教育,特别要提醒支部书记和单位领导要加强对身边人、聘用人员、工勤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灯下黑问题发生,要严格落实党规党纪,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