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市财政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保护漓江的指示精神。
加强配合协作,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协作配合制度落地落实,督促市财政局担负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切实履行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职能。
强化日常监督,督促驻在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一是跟踪监督市财政局多渠道统筹资金用于漓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截至2021年5月15日,桂林市本级2021年共计统筹10.67亿元用于漓江生态环境治理,其中:中央资金1.13亿元,主要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自治区资金8.47亿元,主要用于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本级安排资金1.07亿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和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二是督促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今年市财政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桂林市申报的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库总投资61.16亿元,其中,拟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亿元。
下一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保护漓江的指示精神情况作为第二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为保护好桂林山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