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完善全局系统监督体系,着力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做实做细、做精做准监督职责,坚持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把局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

  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做实做细、做精做准监督职责,坚持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把局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强化与生态环境局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监督反馈、定期会商、风险防控、纪律教育等制度,构建了“大监督”的协调机制、工作机制,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会议监督、列席民主生活会、线索排查、专项检查、整改监督、谈话函询、沟通会商等手段,以监督落实绩效考评为切入点,增强了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当好派驻“哨兵”,擦亮监督“探头”,抓好“关键少数”,不断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实从细抓好日常监督。把监督功夫下在平时,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共开展谈心谈话293人次,批评教育7人,勤“咬耳朵”、常“扯袖子”。充分行使监督权、知情权、建议权,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共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议、执法领导小组会议等28次,提出建议14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将日常监督关口前移,召开全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2次,深入县级基层单位上廉政党课6次,受教育400多人次,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各环节,把查处与教育、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

  从精从准抓好重点监督。联合驻在单位机关纪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脱贫攻坚战、意识形态等6大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清单6张、51项具体工作,并细化常见问题110个,深入各派驻县(市、区)局及局直属单位对51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清单式监督检查,同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特点,对行政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行权轨迹、行权方式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共发现整改问题101个,排查线索12条。根据市纪委党风室下发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将重点政治监督工作细化分解为监督检查重点,制定《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反馈表》,并下发至驻在单位各支部及县(区)生态环境局,并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专题工作布置会议,明确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责任,采取表格形式,量化检查标准,做到精准监督,收回14份反馈表,佐证材料280份,涉及111个方面落实政治建设措施,强有力推动驻在单位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协助驻在单位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从严从恒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梳理分类,强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自查自纠发现,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等,通过查看资料台账、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及时推动整改落实,督促驻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定整改措施17项,整改问题11个;对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重点问题整改,坚持清单化管理,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逐一“销号”;对于日常监督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口头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对于综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汇总,列明问题清单并书面反馈,共发出整改函66份。

桂林银行: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深落实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做好日常监督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