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纪委五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殷切期望,更是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灌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应时刻牢记这一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做实做好“自身硬 亮好剑”,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干部要“自身硬”。“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在反腐败这场战役中,作为监督的专门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治好他人,必须先做好自治,只有自身“硬”了,才有硬气和底气去跟贪污腐败作斗争。这就需要比一般党员干部具有更加强大的政治定力和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站稳政治立场,炼就不坏之身,去经受住各种压力和诱惑的考验。
纪检监察干部站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会出现“灯下黑”的情况,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把自己置于严格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打铁自身硬,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安心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干部要“亮好剑”。维护党纪、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尤其应该涵养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紧抓住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调整的就要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
当前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灌阳县面临着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把主要精力进一步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秉公执纪,敢于亮“剑”,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敢抓敢管的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