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下沉一线开展监督,从下往上、由点及面、逆向倒推,采取“逆茬刮鳞”“顺藤摸瓜”方法,盯紧惠企政策落实、干部作风转变、影响企业发展的腐败问题,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服务企业中的“绊脚石”“顶门杠”问题,打通“末梢梗阻”,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厘清亲清关系,在“亲”商方面勇于创新、担当作为,为企业做好服务,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清”商方面,要坚守原则、洁身自好、清而有为。
拧紧责任链条,实现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有机统一。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支持、服务、推动企业发展的责任,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的政策获得感。紧盯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其认真落实领导联系企业、政商沟通协商制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后任不守前诺”,真正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
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抓早抓小与精准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坚持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和优化营商环境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对涉企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归纳,拉出政策清单,深入比对研判,督促解决政策不管用、落实不见底、承诺不兑现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查纠企业跑腿多、审批繁、效率低等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通过约谈提醒、强化督导、追责问责等方式及时处置、反馈,督促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推进流程再造、政策集成和制度机制创新,推动问题彻底解决。2020年,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开展约谈提醒3次。
激励担当作为,做到鼓励依法举报与严查诬告陷害两手并重。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查处,澄清保护党员干部,以强大震慑刹住歪风邪气,形成“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浓厚氛围,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违法问题。找准靶心、精准发力,着力发现和查处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自行其是,搞拖延、打折扣等行为。重点纠治选择性监管执法、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作风不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及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