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通过严把“四关”,即“施工关、选人关、统一关、培训关”,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使群众身边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压实主体责任,严把施工关。县委书记抓“施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组织部、编办、财政、各乡镇党委等推动监察职能延伸工作,并把监察职能延伸工作纳入党委(组)主体责任考核指标,以责任压实推动职能延伸。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的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和程序、制度机制、时间步骤等。2020年12月25日,灌阳县率先在全县9个乡镇挂牌成立派出监察办公室。
明确岗位设置,严把选人关。根据岗位设置,明确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其中乡监察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监察干部,镇监察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监察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办公室主任,乡镇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按四级主任科员配备,其他专职纪检干部根据配备情况,兼任监察员。经过严格的提名考察,2020年12月25日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9名,2021年1月11日任命监察办公室副主任8名,监察员6名。
强化区域协作,严把统一关。结合实际,按照地域划分,在观音阁乡、黄关镇、水车镇各建设1个标准谈话室,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软包装内墙及桌椅、塑胶地板、空调等设备。同时,制定并完善了《谈话室使用流程图》、《执纪审查人员谈话工作纪律》、《审查调查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要求谈话中统一做到“一账一单一录一表两案”,即:谈话必须有台账、谈话审批单、谈话记录、办结呈批表以及谈话前必须拟定谈话方案和工作预案。对谈话的同步录音录像及谈话后案卷进行具体要求,由委机关案管室负责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安全设施的协调保障工作,确保谈话室内设备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突出重点问题,严把培训关。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业务流程及工作规则,将中纪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和讲义内容作为必修课程,以《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系列》丛书基础知识为重点,3月份组织14名新入职的乡镇监察干部开展培训,同时乡镇监察干部列席县纪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及其他重要的业务培训会。结合“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机构”3个办案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抽调办案,抽调2名乡镇监察干部参与办理留置案件。通过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做到“能监察、会监察”,切实提高监察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