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平乐县纪委监委召开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深化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赵乐际在广西调研的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按照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努力为平乐县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宽严相济政策,以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为自查自纠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4个方面20项内容,从今年5月至10月,开展为期半年的自查自纠,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主动接受、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题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查处腐败问题,着力净化优化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平乐县纪委监委与县供销联社经多次研究讨论,联合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原则、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