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局长月通报制度,重点对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履职情况进行通报,自觉接受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这是桂林市秀峰区开展“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试点工作中职能部门的一项探索性举措。
6月3日,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近期“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的领导,要从政治上推进监督工作。
“我们建立了一月一约谈机制,每月选取一个专题,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针对环卫系统违纪案件及时约谈提醒党员干部5人次。”该区城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发言时说道。
“区环卫站原站长陈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缺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作为“一把手”必须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今年以来,秀峰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探索建立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机制,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同时,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组织观看“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累计受教育120余人,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