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桂林市、雁山区巡视整改意见以来,雁山区委、雁山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目前,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雁山区认领的4大类33个具体问题9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93项整改任务,完成率98.9%;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认领的5大类25个具体问题5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49项,完成率89%;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雁山区反馈意见认领的6大类30个具体问题11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2项,完成率94.9%。并针对第八巡视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雁山区认领4大类13个问题40条措施,已完成整改36项,整改完成率达90%,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巡察工作方面4个大类7个问题制定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项整改,整改完成率达88.9%。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效,认真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桂林市、雁山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雁山区坚持“四个到位”,持续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思想认识到位。雁山区委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现实检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研究布置。4月2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雁山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次会议和整改工作布置会议,对各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细化分解,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突出强调对整改不力的将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名区委常委联合主抓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和“一办三组”全力推进。确定了每周一例会、一督查、一通报工作制度。目前,已召开工作例会8次,开展整改督导6次,编制巡视整改工作简报5期,对问题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跟进安排部署,确保见底见效。雁山区委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与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区乡村集中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责任压实到位。区委常委会坚持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副组长的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雁山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带头,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8次就推进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等部门作为整改办公室成员单位,抽调得力干部,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到位。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项整改任务至少一名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牵头区领导组织整改责任单位明确具体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认领到人、认领到单位。各责任单位都相应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了整改方案,层层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规则,实行每周一督查制度,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就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推进台账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全区整改工作取得高质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