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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向违规违纪发展党员说“不”

作者:李璐君
来源:雁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近期,雁山区纪委监委协同联动乡镇纪检部门,查处了一起违规发展党员的违纪案件。同时,在雁山区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中,除发现个别党支部政审工作欠严谨,存在“带病入党”的情况外,其他党支部还存在填写的相关表格材料与召开支委会议、公示等程序上的时间节点时序错误,以及入党材料不齐全,推荐、推优工作不完整等共性问题。

  “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塘头村刘某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受过刑事处罚,申请入党期间未如实向组织说明该情况,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未满5年被塘头村党支部转为预备党员,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大埠乡党委在对刘某政治审查时发现刘某犯罪事实,刘某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同时,大埠乡纪委对该案启动‘一案双查’,从严整治案件背后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刘某入党考察把关不严的入党介绍人刘某某、刘XX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某进行了立案审查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近期,雁山区纪委监委协同联动乡镇纪检部门,查处了一起违规发展党员的违纪案件。同时,在雁山区六届区委第二轮巡察中,除发现个别党支部政审工作欠严谨,存在“带病入党”的情况外,其他党支部还存在填写的相关表格材料与召开支委会议、公示等程序上的时间节点时序错误,以及入党材料不齐全,推荐、推优工作不完整等共性问题。

  近年来,随着清廉乡村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显得愈发重要,雁山区纪委监委将严把党员入口关作为清正干部建设的切入点,压紧压实各村党支部主体责任,把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到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要求,对发展党员的环节责任倒查,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收到乡纪委的整改通知后,我乡组织部门组成了专项核查小组,对近年发展党员的档案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针对档案内容不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反馈到相应党支部,逐项完善;同时我部门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委员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讲解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加深了党务工作者的理解,更新了知识。”大埠乡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如此,针对反馈党员推荐、推优工作不完整的问题,大埠乡纪委牵头制定了《大埠乡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等廉洁审核办法》,办法要求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工作需乡纪委、派出所、司法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部门职能做好具体审核分工,出具审核意见。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及时对入党问题追责就是要把关口前移,及时纠正错误,把好入党的关口,纯洁党员队伍。各村党支部应以案为鉴,对发展党员程序严起来、实起来,切实发挥党组织职能作用,杜绝党建中的形式主义,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雁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共处置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下一步,雁山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持续用好监督执纪问责,把好入党监督关口,以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将从严要求贯穿发展党员的全过程,为党员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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