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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排烟管道清新记

作者:杨艳梅 王月梅 李群
来源:龙胜县纪委监委
摘要:5月中旬,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北岸社区一居民楼内居民通过电话分别向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反映问题,却迟迟未得到处理。

  “这个问题已经出现一个月了。”

  “我们打电话反映过,都说不是他们管的……”

  5月中旬,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北岸社区一居民楼内居民通过电话分别向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反映问题,却迟迟未得到处理。

  据了解,该烧卤店于今年5月初开业,为节约成本,烧卤店老板未按行业要求搭设,排烟口直接对着附近居民楼的楼梯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月初,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龙胜镇北岸社区开展督查时,听到群众反映住所被附近烧卤店排放的油烟影响、却找不到监管部门的问题。

  为何群众反映问题后未得到处理?县城餐饮店油烟排放管理究竟是哪个部门的责任?接到群众反映后,该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项督查组带着问题到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进行跟踪督办。跟进督促后,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了餐饮店油烟排放问题属于县住建局管辖范围,该问题应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督促整改。

  明晰责任后,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与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城管大队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其压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问题。6月15日,该县城管大队扛起整改责任,经过实地查看后,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制发整改通知书,通知烧卤店老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保障问题得到真正解决,日前,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进行“回头看”,了解烧卤店排烟管道整改情况时,住户小张笑着说:“新的排烟管道装上后,没有油烟味了,空气清新了,真好。”

  随着餐饮市场回暖,大部分餐饮店在居民区内经营,原业主未设计预留排烟管道,使得油烟排放等商家与周边住户之间的问题突出。此类问题需要城管大队等监管部门主动扛起监管责任。为防止“一督了之”,切实压实住建局、城管大队等监管部门责任,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住建局、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压实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县城内类似投诉,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条例,让违规商家认真整改,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同时,推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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