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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病”成“恶疾”

作者:戴丽 郑慧莲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在加强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

  “你作为包村工作组组长,在本村脱贫人口住房保障情况复核工作中存在失责的情况,希望今后你能引以为戒,并严肃整改……”日前,因落实包村工作中责任不力,村危房改造工作后续跟踪不够,导致存在脱贫户仍在危房中居住的问题,灌阳县黄关镇纪委对该村工作组长开展诫勉谈话。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念好日常监督“紧箍咒”的生动一幕。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在加强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7%。

  “防止‘小病’变‘恶疾’,必须在‘早’和‘小’上下功夫,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及时悬崖勒马,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干部。为避免其运用失之于宽、简单处理,我们对处理对象逐个‘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升监督精准度和有效性。”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为确保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用出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关口前移勤提醒,预防先行“治未病”。把履行政治机关职责、关心关爱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蹲点式”谈心谈话、“政治关爱式”谈话、零距离面询等柔性监督,结合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点题整治责任单位,开展谈话提醒。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让我及时认识错误,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经过一番耐心的教育开导,该县新街镇纪委一名受处理对象在接受谈话提醒后,红着脸进行了表态,对遵规守纪也有了更加清晰正确的认识。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廉政档案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综合运用党风政风监督、问题线索排查、各类监督检查等,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廉政体检”,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诊开方”,并将谈话材料整理归档,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着力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职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民情、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对督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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