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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作者:周梅红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便立即着手整改,全面核实清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情况,截至目前,通过排查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含重复参保)、死亡冒领等31人,追回金额6万余元。”日前,兴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向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汇报落实监察建议的整改情况。

  此前,兴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县社保中心对社会养老待遇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城乡居民死亡后仍然领取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的问题。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病灶”开“良方”,从加强对社会养老待遇资金发放审批工作、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业务经办流程、强化经办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方面向县社保中心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县社保中心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从源头上强化治理。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找准“病灶”,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列明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整改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监督治理深度融合。

  同时,聚焦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发现问题、形成建议、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模式,按照“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通过列席会议、查阅材料、实地回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方面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督促被建议单位全面、彻底整改问题。对整改到位、成效明显的转为常态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意见建议56条,推动整改问题38个。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对廉政风险隐患纠偏矫正的有力手段,我们将持续用好这一监督利器,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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