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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紧盯问题强监督 守好农村饮水“安全关”

作者:戴丽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农村饮水工程是保民生、得民心的惠民工程,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灌阳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饮水安全这一“小切口”,采取“长牙”的硬措施、“带电”的强监督,推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此前,灌阳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某某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未正确履职,导致工程项目烂尾,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灌阳县纪委监委对李某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最终李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饮水工程是保民生、得民心的惠民工程,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灌阳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饮水安全这一“小切口”,采取“长牙”的硬措施、“带电”的强监督,推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领导挂钩监督机制,结合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将“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纳入“专项监督”范围,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群众是否正常通水、水质是否干净;通过翻阅账目、查看内页、实地勘察等形式,对辖区各乡镇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资金到位、拨付、使用及监管、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项目推进缓慢、工程竣工验收“门槛低”等问题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其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失责行为,切实增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以来,该县共处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关问题线索2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将农村饮水安全持续保障监督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工作中,采取“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动模式,强化跟进监督,重点查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建轻管,供水不持续不稳定等民生问题,督促责任部门严格落实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保护,水费计收,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等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县级农村供水问题反馈、应急保障、运行管护等长效制度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正常运行,守好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关”。

  为避免“一督了之”,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问题清单制管理,针对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逐一研究整改措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把责任压实到位。同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监督闭环,持续督促整改问题动态清零和管护责任落实落细,让监督检查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纳入日常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群众在农村饮水安全持续保障方面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正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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