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当场送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该县某服务中心党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查明信访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制度,对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情形、方式、程序等进行细化,推动澄清证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还通过开展回访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澄清工作效果,并定期汇总澄清工作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澄清工作的跟踪分析,注意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优化办理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办理、谁回复、谁澄清”的原则,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并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同向发力。针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问题,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纪委监委机关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对故意抹黑、恶意中伤“使绊子”等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受到不实举报、符合澄清条件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予以澄清。
“错告诬告就像沉重枷锁,在挫伤干部工作热情的同时,也会对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一批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冲锋陷阵。在此背景下,开展澄清正名显得尤为重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