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江乡纪委围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开展监督时,发现某村支部书记占用集体资金进行个人生产经营。今年6月,该支部书记被立案审查。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薄弱环节和易发问题,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优势,统筹用好各乡镇基层监督力量,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严肃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找短板、补漏洞,守护好村集体“家底子”“钱袋子”,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数字不准、责任不明,是“三资”管理中最大的风险隐患。为全面推动“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并采取“室组局”“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对村级“三资”开展全面“扫描”,精准盘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及运行风险。目前,围绕村集体资产处置和财务收支、各类惠农惠民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和反馈问题17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个。
在农村集体“三资”中,排在首位的是资金。资金使用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群众看不见、难监督,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为从源头扎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网,该县纪委监委在督促各乡镇纪委做实日常监督的同时,筛选资金富集、信访量大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通过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查看资金支出手续、参与“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跟进监督,确保集体资金使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办案是最有利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整合案件查办力量,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通过梳理信访举报台账、一线走访摸排、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圩日大接访等方式,全面起底涉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今年4月以来,全县共收到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23条,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整治,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以‘三资’规范管理倒逼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守牢护好村集体‘家底’,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变成最放心的事情。”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