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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作者:赖依枫
来源:全州县纪委监委
摘要:全州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守好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我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产生了不良影响,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今后一定遵规守纪、严于律己,不再出现类似错误……”近日,全州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督查时,发现某乡镇党群服务中心4名干部在上班时间打牌,影响了干部形象。督查组随即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触及内心的谈话促使当事人“红脸出汗”,当场逐一作检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全州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通过常动“婆婆嘴”、常敲“警醒钟”、常打“预防针”,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守好管党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抓早抓小才能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将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关口前移,聚焦基层权力运行薄弱环节,对于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排查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党员干部加强分析研判,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为了提高谈话的精准度,该县纪委监委在谈话前针对谈话人员特点和问题线索具体内容,“量身打造”谈话方案,梳理出谈话要点,明确“必谈”和“详谈”内容,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思想根源,做到处理问题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促使党员干部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认识上仍有一定偏差的受处理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做实做细回访工作,详细了解被谈话人精神状态及工作成效,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

  既注重用好又善抓实效。该县纪委监委还对各级党组织和各乡镇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建立回访机制,采取听、看、问、访等形式,对已处置问题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回访,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81人次,占总人次的64.4%,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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