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期间,我们发现某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将其作为边巡边移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资源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说道。
为实现巡察监督与执纪执法同步推进,该县坚持以巡促查、巡查互动,建立巡纪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在巡察期间主动公开联系方式,运用“巡审联动”、数据分析等创新手段,广泛收集问题,最大限度挖掘线索,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沟通对接,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有效推动线索高效核查、案件快速办结。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委书记包案+专班专办”工作机制,加强“室组地巡”联动,对涉及“关键少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开辟“绿色通道”,压缩转立案周期,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截至目前,已开展七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05个,完成率为75.5%,共发现问题1931个,累计移送线索139条,推动立案审查55人,成案率39.5%,挽回经济损失223.27169万元,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既是巡察的目的,也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该县巡察机构坚持“查办案件”与“系统治理”双向赋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优先整改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去年,该县在十四届第五轮巡察整改督办会上,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后三示”行动,并组织75个村(社区)党组织对照18类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推动问题快速解决。
“我们坚持巡察与查处同步进行,始终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强化巡纪联动,充分让群众看到、感受到巡察成果。”资源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