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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建设清廉学校 守护育人净土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育人之基,清廉为要。

  绿树掩映下的校园里,一幅幅红色标语格外显眼,一股浓厚的红色文化气息扑面而来,兴安县界首镇红军小学校把红廉文化融入校园环境中,在文化长廊、教室墙面、楼梯过道,绘上长征中的红廉小故事,张贴红色语录,让师生们时刻沉浸在浓厚的红廉文化氛围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育人之基,清廉为要。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围绕清廉学校建设各项要求,压紧压实教育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载体和形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围绕清廉学校建设目标,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谋利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5条,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学校膳食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教育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完善《兴安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26项。同时,全面落实“九六三”监管模式,推动民办学校“校园餐”管理提升,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115个,家长监督员766人参与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各项工作廉洁规范、阳光透明,推动“校园餐”变成“放心餐”“安全餐”。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是道德的引路人,是品行的示范者。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教育局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为主线,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专项整治年行动,严格落实教师“十要”“十不准”“十严禁”,对全县教师“八小时内”及“八小时外”的工作、生活纪律进行规范,要求广大教师立足讲台,敬业奉献,严守师德师风底线,不碰法律法规红线。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从源头上净化教师队伍,对违反师德师风、侵害学生权益的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试行“廉洁从教积分制”,与绩效奖励、各类评优评先刚性挂钩,引导教师注重自身道德修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此外,兴安县各中小学通过选树师德典范、师德师风培训会、大讲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把清廉教育的内容有机融入师德培训中,引导广大教师把清廉从政、清廉从教的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中,筑牢廉洁从教“高压线”,穿上廉洁从教“紧身衣”,让教书育人的清风在青葱的校园内处处回荡、拂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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