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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资源县纪委监委
摘要:资源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资源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同缘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陈同缘担任资源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以下乡费、加班费、防尘费(卫生津贴)、误餐补贴及高温防暑补贴的名义为该大队发放津补贴44万余元。2021年4月,陈同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车田苗族乡脚古冲村委会主任孟宪敏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车田苗族乡脚古冲村村民蔡名珍为获得易地搬迁指标,先后四次送给时任车田苗族乡脚古冲村委主任孟宪敏价值4000元的财物。2021年5月,孟宪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9年第一期)
资源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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