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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靶向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作者:潘攀 王思琦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希望其他同事引以为戒,慎用权力,千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拖下水……”前不久,在平乐县加强“一把手”监督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画面中,该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某某声泪俱下的忏悔,为参会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希望其他同事引以为戒,慎用权力,千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拖下水……”前不久,在平乐县加强“一把手”监督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画面中,该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某某声泪俱下的忏悔,为参会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此前,平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姚某某过程中,发现其担任荔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荔浦市马岭镇潘厂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串通商人老板梁某“明招暗定”招标代理公司,促成梁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并违规收受梁某某送予的好处费70万元。姚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密集、利润丰厚,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单位的工程项目拥有一定话语权,成为商人老板争相‘围猎’的对象。”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盯个人专断定调子、假公济私批条子、隐身幕后当影子等“八种情形”,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顽疾痼瘴,助力建设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

  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没有“惩前”就难以“毖后”,必须保持“惩”的力度。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案件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彻查“八种情形”背后在工程项目领域充当代言人、代理人和搞“一言堂”、利用“话语权”收取好处费等五类典型案件。2023年,全市共立案3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4人,自查自纠问题81个,开展廉洁教育谈话3705人次。

  桂林市纪委监委把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纳入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要内容,聚焦政务、要素、法治、市场、创新“五大环境”,围绕市场主体保护、要素保障提升等6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整治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躺平”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等6类问题,共通报典型问题3期6起。

  发挥“治”的效能,做深做实查办案件“整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将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抓,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7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1场次。同时,依托广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桂林)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精选恭城县委原书记邓晓强等10个典型案例和忏悔书,开设警示教育专栏,拍摄制作《靶向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系列警示教育片6部在全市展播,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资源县委原书记韦绍艺等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54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源头、筑防线才能治根本。该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创新研发运用桂林市工程建设领域“二郎神”监督平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桂林)系统等7个系统进行对接,对导入的1741个使用电子标书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大数据筛查比对,形成预警信息4744条,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插上“科技翅膀”、提供参考依据,夯实工程建设领域防腐堤坝。(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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