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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莫让形式主义成为基层“重担”

作者:潘攀 蒋敏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违规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南关区教育局长期借调教师,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绕道社会组织或国有企业规避审批、摊派费用举办河豚节……”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这些典型问题绝非个案,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一些地方为了“政绩”,盲目下指标、定任务,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有的地方重形式轻实效,规避相关要求举办活动,以各种方式摊派活动资金,造成严重浪费;有的单位超出规格和规模随意召开会议,“折腾会、铺张会、会传会”泛滥,并要求下属单位层层陪会,不仅占用了正常工作时间和精力,还增加财政压力。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事关民生福祉,镜鉴党的作风。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从“四风”排序来看,“形式主义”之所以排位其首,足以说明它的危害非同一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为基层减负是一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持续整治频频向基层“甩包袱”“加担子”等歪风,把基层干部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谋发展上。

  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减形式主义,体现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为的是造福人民群众。要正确把握“减”与“不减”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整治重点,从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方面入手,强化源头治理,把应付文山会海、填表留痕等精力,转换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激发出实干担当的强劲动能。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用铁脚掌丈量民情,用新机制解决民忧,用新载体汇聚民智,着力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形式主义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稍不留神就会反弹回潮。因此,整治形式主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要从“关键少数”抓起,以上率下建立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防止层层加码向基层转嫁责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要高悬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坚决纠治“打卡式”调研、“表态式”落实、“复制式”发文、“多头式”督查、“表演式”留痕、“挂牌式”服务等乱象。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防止形式主义束缚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手脚,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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