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里滥采乱挖山砂的现象少了,道路不再是尘土飞扬,噪音也少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近日,资源县资源镇纪委在前往该镇金山村的一处违法采砂场监督检查相关整改情况时,村民老莫感叹道。
此前,资源镇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金山村湛头屯存在非法采砂情况。镇纪委高度重视,及时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乡直单位核实情况,并督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辖区派出所组成联合督查组赶赴现场,在发现该屯非法采砂采矿行为确实存在后,督查组当场责令非法采砂人员停止非法开采。同时,督查组将相关情况向县委政法委和县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汇报。当天,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力量对现场的挖掘机、运输车辆、铲车等进行暂扣,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对当事人下发处罚决定书,有效震慑了非法采砂采矿等违法行为。
桂林市自2022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立足职责定位,扎实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治理、全方位提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并督促整改污染河道等问题337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
该市纪委监委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实行“一季度一监督”和“两报告”制度。即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履行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季度报送开展专项监督情况。目前,共审核报告319份,提出工作意见建议184条。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注重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由各监督检查室牵头,联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开展分阶段、分领域、全覆盖监督,逐一过筛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桂林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和阳朔县纪委监委成立“室组地”联合调查组,分别对阳朔县林业局森林保护站站长崖某某等15人开展面对面谈话,并调取《林木采伐审批表》、领导分工通知等证据材料,发现存在违规审批发放林木砍伐证、对砍伐情况监管不力等问题。随后,调查组分别对该案中失职失责的11人进行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守护绿水青山,坚持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桂林市相继出台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文件,健全漓江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机制,成立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各县(市、区)设生态环境保护大队,乡(镇)设生态环境保护中队,专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制度护航,以共生之道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
驻桂林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打击情况,联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组局”联动,采取分片督导、明察暗访、定期参加破坏生态环境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两个分局开展实地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反馈问题。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8次,发现办案不规范、工作推进慢、履职不到位等问题15个,约谈相关责任人8人次,推动建章立制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