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是制约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的瓶颈。资源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才培养、类案分析、协作评查入手,深入推进“乡案县审”工作,有力保障乡镇案件质量。
高质量的案件办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探索实践乡镇纪委书记轮训制度,紧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短板弱项,利用案例研讨、以案代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开展个性化的案件质量培训,传导高质量办案理念要求,加快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水平的提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经验少、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同类案件处理结果不平衡等共性问题,探索建立“类案数据库”,梳理分析近3年来全县查办的所有案件种类、性质、情节,酌定类案量纪标准,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有效提升执纪执法工作精准化水平。
“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采用提级审理、协助审理、交叉审理、联合审理等模式,全方位对乡镇案件质量‘把脉问诊’,将‘乡案县审’在资源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在原有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基础上,制定《资源县纪委监委联合办案组工作制度》,持续推行“乡案县审”制度,细致规范乡镇送审流程和权限,将全县7个乡镇纪委分成3个联合办案组,对办理的案件实行交叉审理。利用“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机制,对案件进行常态“把脉”,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清单,点出问题,开出“药方”,确保通过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乡镇纪委在个案办理中存在的共性、质量问题。
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乡镇纪委案件44件,提交乡镇案件上县纪委常委会审议2次,组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5轮,反馈建议1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