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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假日腐败 筑牢“廉洁关”

作者:滕春香
来源:清廉桂林
摘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洁不洁,看过节。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及各地在中秋、国庆节前,相继曝光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节假日本应是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美好时光,但一些党员干部意志不坚,在节日的氛围中放松了警惕,被权力、金钱和利益所诱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这是宋代包拯的名言,深刻地揭示了廉洁与贪婪的本质区别。廉洁的官员是民众的表率,能够引领社会风尚,赢得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而贪婪的官员则是民众的盗贼,损害百姓的利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古往今来,无数案例警示我们,贪污腐败必然没有好下场,只有廉洁奉公,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腐败行为无论大小,都是对党纪国法的践踏。节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员干部要以历史上的清官廉吏为榜样,以现实中的腐败案例为警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拒腐防变,清正廉明。要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所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长图|风清气正迎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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