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明确规定:非因工作原因,不准使用“公安云搜索”等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系统,不准使用通过“公安云搜索”等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准泄露、传播或出售通过“公安云搜索”等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系统获取的信息。近日,桂林市公安局某分局某派出所一民警置公安机关的铁纪铁规于不顾,私自用个人公安数字证书查询相关个人信息并传播出去,被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并受到了相应的政务处分。
该民警涉嫌和一社会人员在经济方面有纠纷,以及有其他方面的违纪行为,该社会人员到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该民警。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受理举报材料后,告之举报人经济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法院打民事官司,其他违纪问题由本纪检监察组受理调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经过初核,认为该民警违纪事实确实存在,遂按照程序规定要求立案调查、审理并给予了政务处分。经查,该民警多次违规为举报人查询了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案件信息、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并用手机拍摄后通过个人微信发给举报人。举报人因在经济方面和该民警有纠纷,心生不满,于是把该民警涉嫌违纪的相关问题一并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举报。该民警在接受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问话的过程中,对相关违纪问题供认不讳,并剖析了自己主要是因为平时不注重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虽然对《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有所了解,但思想上并不重视,纪律观念淡薄,导致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该案的发生,暴露出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今天,依然有极少数民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当作耳边风,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导致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当前桂林公安队伍各警种的实际情况和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按照新年度的工作要求,会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桂林公安民警的监督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教育全体民警,为全面锻造“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桂林公安铁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