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滕某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停止其评先评优。”近日,雁山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滕某廉洁情况的征求意见函后,办公室同志及时向党风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等部门征求意见,详细审查有无涉及该干部的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反复确认并依次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及时函复区委组织部。
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近年来,雁山区纪委监委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流程,要求相关委室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立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重点内容逐一审查,做到联合“会诊”,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室主任和承办人切实担负起核查责任,层报副书记、书记签字审批。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一个层层把关的过程,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不宜提拔或重用、不予提拔或暂缓使用等建议,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回复意见。”雁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评优”,雁山区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有政治问题、违反公序良俗、廉洁问题、立案查处、信访举报属实等“硬伤”的,坚定给出“否定”意见,确保向组织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审查意见。
今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推荐中,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雁山区纪委监委对拟提拔重用、评优评先、代表评选等审核出具廉政意见99批1196人次,其中提出暂缓使用或否定性意见1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