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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纪法课” 敲响“警示钟” 织好“制度网” 做实做细办案“后半篇文章”

作者:刘淑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摘要:11月23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到某案发单位,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送达对受处分人的处分决定、案情通报和以案促改通知书。

  11月23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到某案发单位,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送达对受处分人的处分决定、案情通报和以案促改通知书。尤亚辉 摄

  本期看点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全周期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河南省纪委监委将规范处分决定宣布作为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具体抓手,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一案一策”,强化警示教育;推行“三书同达”,同步送达处分决定、案情通报、以案促改通知书,力争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开展警示教育、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财务入账手续、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排查报支发票验收、审批审核、监管责任等方面问题8个,健全完善财务定期审查、资金使用、内控机制等10余项制度……针对原会计高某违纪违法问题,河南省确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高某担任县科工信局会计期间,通过虚列人员、虚增标准等方式骗取公款26.8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请你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以案促改通知书的要求,针对高某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整改……”此前,确山县纪委监委就县科工信局会计高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该单位党组宣布处分决定,现场通报案情,发放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从制度和内控机制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为抓手,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河南纪检监察机关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向受处分人宣布时,重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向所在党组织(单位)宣布时,强化警示教育,同步送达处分决定、案情通报、以案促改通知书,实现由“一张纸”向“一堂课”“一面镜”“一张网”转变,推动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

  规范处分决定宣布,防止“案结事了”

  “高某某身为镇民政所所长、敬老院院长,在管理、使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受到警告处分。”8月16日,范县纪委监委在高码头镇政府召开处分决定现场宣布会。

  “作为一名党员,我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今后一定严守党规党纪,不再犯类似错误。”高某某悔恨地说。

  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推进“全周期管理”的重要一环,河南省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完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进一步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纪律处分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办案绝不是‘案结事了’。要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该室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制度(试行)》,对处分决定宣布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处分决定作出宣布和送达时,宣布人员应结合事实证据和纪法规定对受处分人开展纪法教育,促使其进一步认错悔错改错。

  “处分决定不代表全部否定你过去的工作成绩,希望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正确看待处分,以后注意改进作风……”日前,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静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时说。

  “我完全接受组织给我的处分并深刻检讨自身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被处分人赵某诚恳表态。

  惩戒与教育并重。河南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时,做好同志式、关怀式、帮助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明确指出受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表现,督促其认错悔错改错,真心接受组织处理,也认真听取其对违纪违法事实、处分档次的意见,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鼓励其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把处分决定宣布转化为一场“批评和自我批评”“释理与说法”的“纪法课”。

  “一案一策”戳中麻骨,避免“千人一面”

  “没想到会在‘家门口’现场宣布这份处分决定,这才是真正的‘红脸出汗’!”7月1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进板桥镇大路陈村,宣布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某的处分决定,将警示教育大会开到受处分人“家门口”。该村老党员徐红斌感慨地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案为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一案一策”,河南省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纪律教育的有力抓手,以典型案例为“镜鉴”,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中要害、戳中麻骨、点到痛处,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取得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增强处分决定宣布的教育效果,河南省纪委监委坚持宣布处分决定、开展廉政谈话、表态发言等全链条警示教育,在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会宣布处分决定时,审理部门会针对不同案件特点,提前起草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宣布处分决定后,参会的委领导或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谈话,结合案件特点开展警示教育。

  “根据各系统各领域特点、案发单位情况等开展廉政教育,才能避免‘千人一面’,使教育真正入脑入心、震撼心灵。”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处分决定宣布完毕后,宣布人员趁热打铁,结合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检讨材料、个人性格、工作经历等,从理想信念、廉洁用权、担当尽责、接受监督等多方面,用鲜活的事实、受处分人检讨材料中的原话等,深入开展“定制版”廉政教育谈话,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去年,经河南省委批准,该省纪委监委对某省管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针对王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来到其所在企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

  “王某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没有守住底线,政商关系没有做到‘亲清’。”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认真剖析该案违纪违法特点,聚焦混淆政商关系“亲”与“清”、模糊政商交往界限这一问题,在谈话中加入政商关系不“亲”不“清”的表现、危害等,提醒国企干部自觉抵制“圈子文化”,高度警惕搞“感情投资”、放长线搞长期投资的各种“围猎”伎俩。

  面对面谈话、点对点查摆问题,能够推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处分决定宣布时,宣布人员根据案件特点释法析理,讲解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党纪条规的运用,剖析案发原因,协助案发单位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问题。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有关同志表态发言,主要负责同志总结表态,谈从中受到的教育、应汲取的教训、应堵塞的漏洞等,将处分决定宣布会转化为警示教育会、纪法政策宣讲会。

  责任落实整改落地,推动长效长治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河南省纪委监委探索实施处分决定、案情通报、以案促改通知书“三书同达”,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管理漏洞,结合行业特点和有关要求,提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织紧织密制度网,推动长效长治,力争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三书同达’是我们探索将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与以案促改紧密结合的一个抓手。”河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案件审理室会同法规室、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共同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通报简要案情,宣读以案促改通知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及时启动以案促改,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专项整治,确保责任落实、整改落地。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在作出处分决定后,由案件审理室会同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法规室,到案发单位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及受处分人员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书、以案促改通知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

  日前,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就杨某某等五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我们聚焦规划、土地、矿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排查规划审批、违法开采、矿山修复等方面问题3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9项,完善制度机制6项。”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漯河市纪委监委针对某区接连发生县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围绕案件暴露出的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问题,连续两次召集区委常委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协助该区研究分析监督短板、制度漏洞,督促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要树立系统施治的理念,坚持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一体谋划、同步推进,持续做好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持续开展‘三书同达’,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思想防线,使‘三不腐’有机融合、一体贯通。”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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