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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全面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作者:钱开胜
来源:清廉桂林网
摘要:资源县全面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日前,广西资源县决定在全县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其目的在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形成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大监督格局,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打造“清廉资源”,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一把手”权力正确行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资源县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图为该县四家班子学习会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促进全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发展。姜楠/摄 

      资源县委书记黄钦表示,要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推进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的“清廉资源”建设,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从而达到全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向善发展,让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政商关系亲清,社风、民风清朗和谐,清廉文化深入人心。

资源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严守党纪政纪红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滕春香/摄

      据悉资源县出台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主要是要求各单位(系统)根据各自法定权责范畴,从行使职权的“法定性、准确性、操作性”出发,立足于规范“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的权力边界,梳理出本单位(系统)“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包含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关于决策权方面,重点规范了谋划部署主导权、选人用人方面的提名权和建议权、工作分工和干部日常管理权、机构编制动议权、财务资产处置主导权、重要文稿签发权、应急指挥处置权以及联络协调主导权等方面;关于执行权方面,重点规范了组织传达学习权、提出贯彻意见权、贯彻落实部署权、执行反馈报告权等方面;关于监督权方面 ,重点规范了党建工作监督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个人事项报告监督权等方面。负面清单中,提出了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严禁违规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严禁直接分管人财物;严禁违规干预敏感事项;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等。

资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韦兆松深入乡镇开展“一把手”提醒谈话。莫畏雄/摄

  为了确保“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能够有效执行,落地生根,资源县还配套出台了相关的监督机制。一是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推行公开机制和述评机制,接受民主监督和评议监督,公开透明,建立配套保障制度;二是突出重点,紧扣全县中心大局,坚持把推行“两清单”制度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关键少数”、执行民主集中制、推动依法依规履职用权结合起来,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使“一把手”权力在监督的阳光下行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职责定位,聚焦“关键少数”,扎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推行“两清单”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两清单”制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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